为推进师资引进工作,进一步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对紧缺急需人才的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紧缺急需人才如何界定?
答: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相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尤其是在学校参与国家、福建省一流学科(含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中能起重要作用的人才。
(二)符合弥补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人才短缺或年龄结构失衡需要,在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方面不可或缺的人才。
(三)符合弥补我校师资队伍中获海外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低的需要,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学位(含本学科最高学历)或博士后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四)符合我校服务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布局需要,且能够对我校相应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的人才。
问:紧缺急需人才学科专业如何认定?
答:
(一)紧缺急需人才学科专业每年认定一次。
(二)每年10月底之前,各学院根据需要报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的需求。
(三)每年11月初,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学科专业范围。
(四)每年11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与学校年度进人计划同时公布。
问: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程序是什么?
答:
(一)人事处受理应聘材料,经初步审核后,材料送学科所在学院,并呈报分管校领导。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所在学院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告人事处。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分管校领导依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和学院意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启动人才快速通道办理,必要时可送校长审定,或提请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人才引进快速通道启动后,人事处协调解决和答复应聘者提出的要求,通知应聘者来校面试考核等。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所在学院对应聘者的思想品德、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面试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是否同意引进,并报告人事处。应聘者到校面试考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有职务高聘问题,按引进师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快速通道办理。
(六)报校长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引进。5个工作日完成。
(七)必要时紧缺急需人才可由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考核,采用实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引进、引进层次类别提出建议;考核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直接安排到相关学院工作。
问: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
(一)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时不受所在学院编制限制,3年内不占所在学院编制。
(二)紧缺急需人才当中属于《彭兴勇师资引进办法》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其待遇可一事一议,由校人事处提出方案,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校长审批。
(三)紧缺急需人才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详细内容请查阅:
集大人[2017]36号关于印发《彭兴勇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