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着力集聚优秀人才,建立人才优先发展服务保障机制,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问:服务对象有哪些?
答:
符合《彭兴勇师资引进规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以下称“高层次人才”)。
问:服务协调机制有哪些?
答: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和用人单位,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协同联动、细致周到、快捷高效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格局。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服务工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
(三)服务方式
1.一站式受理。人事处受理《彭兴勇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需求登记表》;全面介绍引才政策,准确了解人才服务需求;将相关材料转送至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反馈给人事处。
2.一次性告知。人事处汇总有关部门和单位预审意见,并将预审结果一次性反馈给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本人。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根据反馈意见,一次性补齐办理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3.一条龙服务。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情况和预审意见,对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对确需高层次人才本人办理的项目,应尽可能提供上门服务或提供预约服务。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及时反馈给人事处。人事处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需求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了解掌握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学校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问:服务项目有哪些?如何分工?
答:
(一)入职手续
人事处负责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采集引进高层次人才人事信息,办理高层次人才入职报到手续。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时完成。
(二)工作条件
1.办公、实验用房
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办公、实验用房,并提供必备的办公、实验设施;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优先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时完成。
2.教学科研工作安排
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教学工作,为高层次人才申请和完成科研项目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教务处、科研处负责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时完成。
3.科研启动金
科研处按照学校文件、协议约定执行。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即日起办理。
4.组建或融入团队,配备助手
用人单位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从现有人员中调配助手,为其独立组建团队或融入相关团队提供协助;人事处、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约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独立组建团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即日起办理。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人事处按照学校规定、协议约定及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任职情况,及时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服务;用人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6.省市及以上资金资助
人事处、用人单位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及时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复核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资金资助。
7.人才项目申报
人事处、用人单位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及时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各级人才计划项目提供服务。
8.增补为研究生导师,招收研究生
研究生处、用人单位为符合学校研究生导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研究生导师聘任手续;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处、用人单位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招收研究生提供服务。
(三)生活条件
1.住房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住房进行装修,配备基本家具,满足引进高层次人才入住的基本功能。15日内完成。
2.安家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人事处根据学校文件、协议约定下达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财务处负责发放。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即日起办理。
3.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干部保健、公积金
人事处根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引进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缴交等,纳入干部保健对象的及时予以办理。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即日起办理。
4.户口落户
保卫处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引进高层次人才户口落户手续。在高层次人才到校报到即日起办理。
(四)协助办理的其他事项
1.申请厦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协助办理申请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保障性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
2.随调人员工作安排
按照学校决定、协议约定,人事处根据学校实际岗位情况,结合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调人员具体情况,帮助协调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调人员工作岗位;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工作安排。
3.子女就学
学校办公室、校工会帮助协调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4.居留、出入境证件申请、海外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指导并协助办理外国专家的工作许可、居留及出入境证件申请,协助办理相关证件的延期和注销手续,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学位论证、身份认定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及政策咨询;对高层次人才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积极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并提供预约服务,全程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高层次人才海外学术交流的服务工作。
详细内容请查阅:
集大人[2017]38号关于印发《彭兴勇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