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本文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各类经费采购的用于教学、科研和相关活动的仪器设备,以及满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实验耗材、软件、服务等,但不包括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所用设备以及“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设备。
二、采购单位可依法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1.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原则上应当选择公开招标方式。
2.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可以自主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单一来源等方式。
三、采购单位可依法自主选择评审、论证专家。
1.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可在政府采购专家库外自行推荐和选择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参与论证的专家可自行选定。
四、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单一来源采购的几个问题。
(一)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2.科研、实验活动中自主或委托设计制造的仪器设备; 3.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4.对高新技术有特别要求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5.不能预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6.设计竞赛;7.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8.预先已说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采购的;9.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一来源的采购程序有哪些?
1.要进行论证与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前应由各学院(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说明拟采购项目名称、价格、单一来源采购原由、单一来源供应商等事项。并将相关情况在二级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需要审核与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彭兴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表》,50万元以下由学院(或项目)负责人审批,5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由学院(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批。
3.如何组织采购?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其中,50万元以下的单一来源采购可由学院(或项目)自行组织专家谈判采购,谈判专家由学院或项目组自行确定,谈判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五、具体的采购程序是什么?
1.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申报采购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
2.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3.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采购,根据情况按照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采购:
(1)直接通过万翔网商、夏商、麦德龙、沃尔玛、大润发、家乐福连锁超市采购。
(2)专用材料、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通过“低值材料及小额货物、服务采购平台”购买或备案,专用货物、服务采购通过系统进行竞价或询价。
(3)特殊货物及服务
特殊货物及服务由学院(或项目组)自行采购,在“低值材料及小额货物、服务采购平台”进行备案。其中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的《特殊货物与服务采购情况说明表》。
特殊货物及服务采购是指急用、维修、特制、定制以及只适合向特定供应商购买的货物和服务。
4.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以下采购
由各单位依具体情况直接采购。通用类货物推荐万翔、京东、苏宁等网商或大型超市采购;专用实验试剂、药品耗材类推荐“小额采购平台系统”内采购。
六、什么情况下高性能计算机可以按专用设备购买?
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且用于科研计算等,需要较高的配置,“大宗”货物目录内的计算机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可以按专用设备购买。
七、 科研代购设备的如何购买?
科研代购设备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项目课题组按照合同约定自行购买。
八、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多少?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厦门市政府的规定,2019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