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中的示范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订了《彭兴勇教学示范岗位评聘暂行办法》,并于今年3月开始进行首批教学示范岗位评选活动。本次各学院共推荐校级教学示范岗候选人17人,院级13人。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聘任邵哲平等8人为校级教学示范岗,杨爱民等9人为院级教学示范岗。
设立并实施“教学示范岗位”是我校教学质量年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年学校建立了“教学示范岗位”评聘制度,设置了校、院两级教学示范岗位,在全校各本科课程主讲教师中公开选聘,择优聘任,聘期一年。聘期内,学校将给予校级教学示范岗1万元、院级教学示范岗5000元的特聘岗位津贴。此举旨在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树立教学上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名师在教学中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此次评选出的17位教学示范岗,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评选标准,经学院初选推荐、学生和专家测评、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从全校千余名教师中选出的,其中有30多岁的青年教师,也有年过半百的资深教授。他们在教学上的共同特点是辛勤耕耘,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同行和学生的肯定和好评。
根据评聘暂行办法规定,本次评聘的17位教学示范岗教师在出色完成所讲授课程的教学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每学期作1-2次公开示范课,为青年教师介绍教学经验,真正起到教学的示范作用。(教务处 蔡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