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后,我校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工作做哪些部署?
答:2013年7月我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资格,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无论从办学层次,还是办学水平都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为此,学校正在进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近期具体推出具体项目有:优势学科培育计划、规范师资的分类引进、设置教学科研特聘岗、推出学院内涵发展考核奖励方案等。
一、优势学科培育计划
该计划与以往学科建设最大的区别在于,改变以往把资金“切蛋糕”后直接分配给相关学院的做法,强调由各学院自主申报,学校择优立项。项目目标明确、可行性论证充分、保障措施得力的项目才能进入立项,目的在于提高学院的积极性和资金的投入效益。
(一)建设目标
用5年左右时间,培育4个“国内先进”的学科(以下称“第一层次学科”),6个 “省内一流”的学科(以下称“第二层次学科)。
学科的进步与排名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科评估为标准。第一层次学科指达到全国参评的同类学科中排名前30%,或达到参评的省属院校前3名;第二层次学科指在福建省排名前3名,若现是福建省唯一学科,或已是前3名,则指在全国参评的同类学科中排名前进3名。
(二)建设内容
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高水平团队。立项建设学科中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经历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分别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以上。
培育若干国家级平台,打造若干省级重点平台。扶持部分现有优势学科平台,使其达到国家级层次水平,力争实现国家级层次平台零的突破。立项学科对应的平台水平有显著提升。
催生若干标志性成果。对项目建设成果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实行分类评价。
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倡导或参与成立新的协同创新联盟。在参加的协同创新联盟中发挥实质性作用,增加学校原始创新能力,服务地方与行业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项目实施
1.原则
自主申报、择优立项,分期推进、分类资助,过程管理、目标考核。
2.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分两期实施。第一期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建设。中期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后续经费支持。
3.项目支持范围
(1)申报第一层次的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拥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省一级重点学科。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限申报第一层次。
(2)建设目标为第二层次的学科
除限报第一层次学科之外的所有学科。
(四)资金保障
学校安排专项资金保证该计划的实施。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资金安排不少于4550万元,不足部分由学校预算补充解决。
立项的第一层次学科,每个工科(含农科)一级学科资助1250万元(5年,平均每年250万元);理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资助400万元(5年,平均每年8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平台设备补充、协同创新平台与社会服务、人才培养与引进,其中人才费用不得少于30%。立项的第二层次学科,每个工科(含农科)一级学科资助500万元(5年,平均每年100万元),理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资助300万元(5年,平均每年6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平台设备补充、协同创新平台与社会服务、人才培养与引进,其中人才费用不得少于30%。
二、规范师资的引进办法
该办法重点是,明确引进师资的层次分类及标准设定,规范引进程序、增加学术权力行使环节,提高人才引进的待遇。从而解决了现行普通师资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不足和更好适应外部政策的变化,如学校自主权发生变化,有了教师职务评审权,以及学校已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对人才层次的需求变化等。
师资类型层次分为普通师资和人才两大类,人才再分为三个层次,各设定了认定标准。如,普通师资引进要求,第一学历、学位均为国家计划内本一批次招生录取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博士;学术思想活跃,参与过科研项目的研究,具有申请和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在校期间有较好的科研成果。此外,航海类“双师型”和体育类等术科另外条款规定。
人才层次分类为三个层次: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术骨干,每类都对应相应的标准设定和待遇设定,公开、透明,便于人事部门和学院把握条件、承诺待遇,更便捷、有效地招贤纳才。
人才待遇设定,新拟定的人才引进待遇将不低于或略高于福建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具体如下:
(1)杰出人才
科研启动金、购房补贴、安家费等采用面议的方式,实行年薪制。
(2)领军人才
人才分类
| 高校
| 科研启动金(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文科
| 理科
| 工科
|
领军人才
| 集大
| 新拟定
| 30-80
| 50-200
| 50-80
|
现行
| 10-15
| 20-40
| 30-50
| 30
| 4-6
|
(3)学术骨干
人才分类
| 高校
| 科研启动金(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文科
| 理科
| 工科
|
学科
带头人
| 集大
| 新拟定
| 10-15
| 20-40
| 20-30
|
现行
| 3-5
| 8-12
| 15-25
| 15
| 4-6
|
| | | | | | | | |
三、特聘岗位津贴工作
该举措用于改善和提高人才津贴,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一)主要目的
在本次专任教师续聘工作的基础上,在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设置面对校内教师的教学科研特聘岗津贴,以鼓励校内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
(二)入选人数及待遇标准设定
计划选拔30位优秀人才,其中A类10人,在原待遇基础上,每年6万元;B类20人,在原待遇基础上,每年3万元。
(三)管理模式
参照国家和福建省人才管理办法,每三年选拔一次。
四、学院内涵发展考核奖励方案
该办法用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学院发展活力,促进学校提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一)主要目的
发挥学院在办学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学院走内涵发展之路。
(二)主要思路
分为进步奖和贡献奖,其中进步奖反映学院当年相对上一年的综合进步情况,自己和自己比;贡献奖反映学院对学校内涵发展核心指标的贡献度。
要特别强调的是,前两年在集中建设博士点,有些同志提出要兼顾其他,“十二五”规划学校也提出“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发展思路,现在博士点实现了,这次学院内涵奖励政策和优势学科培育就充分体现了这个思路,应该注意到进步奖是自己跟自己比,某种意义上目前较弱的学院各项基数都较低,得奖的几率更高,当然不发展也是没有机会的。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本方案设置内涵发展进步奖和内涵发展贡献奖两个奖项。
1.内涵发展进步奖
内涵发展进步奖反映学院当年相对上一年的综合进步情况,分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4类进步奖,依据各类下设的二级指标分别评选,同时各类奖项分理工和人文社科两个学科组,通过比较学院当年各类得分和上一年各类得分情况,计算学院当年各类内涵发展进步率。依据当年内涵发展(某类)进步率的高低,理工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组一般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奖金15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每类进步奖奖金合计100万元,进步奖总金额合计400万元。
2.内涵发展贡献奖
内涵发展贡献奖反映学院对学校内涵发展核心指标的贡献度。贡献奖依据“彭兴勇内涵发展考核指标表”中8个核心指标(加注*号的指标),计算学院在8项指标上的总得分,有得分即可直接获得相应奖励。学校每年安排100万专项经费对学院进行奖励。
(四)奖励经费使用
奖励经费不少于50%用于奖励对学院内涵发展直接贡献的教职工,其余用于包括实验室设备购置、教学(科研)条件改善、超工作量补贴、加班补贴等。